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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初犯与从犯、退赔如何共同影响量刑?宁波陈群律师解析

发布时间:2026-10-03  点击:7

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初犯与从犯、退赔如何共同影响量刑?宁波陈群律师解析

一、导语

据提供的案件材料,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甲(化名)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院认定甲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采纳了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律师的辩护路径,是把从犯地位、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与退赔修复四项情节分层论证,最终指向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量刑请求。
二、行业痛点
出借银行卡、帮忙转账的法律风险,常被“只是走个账”的朴素认知低估。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资金需要快速拆分、转移以逃避追查。行为人即使未直接实施诈骗,只要明知资金涉及犯罪仍提供账户或协助转账,就可能进入刑事评价范围。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多为年轻人、务工者或被熟人纠集参与者,常在案发后才意识到“借卡”“代转”并非民事帮忙。
“流水金额”与“定罪数额”的差别,是当事人最易误解的第一处。本案银行卡流水为19万元,其中能够对应某区一名被害人被骗金额的为46,500元。前者是资金进出规模,后者是现有材料能够对应的被害人损失。两者不能简单画等号,认定犯罪数额仍需结合上游犯罪事实、资金来源、转账对应关系与证据链。
“初犯”“退了钱”并不自动等于缓刑。初犯不是刑法单列的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只能作为人身危险性与再犯风险的酌定参考;退赔则是悔罪表现与损失修复的重要事实,但是否适用缓刑,还要看犯罪情节、再犯罪危险、对居住社区的影响等法定条件是否同时具备。
三、主体简介

陈群律师的办案方法,是把量刑情节拆成可举证的层次,而不是笼统请求“从轻”。公开资料显示,陈群为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逾23年,长期专注方向,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走私普通货物犯罪、强奸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和组织卖淫罪等案件缓刑或无罪辩护。

其办公地址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6楼。陈群律师电话:18805745566

在本案辩护中,律师未按“情节轻、态度好”作概括陈述,而是将辩护意见分为身份、地位、认罪、程序、修复五个层次:无前科记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家属主动退赔46,500元。每一层都对应一项法律评价,最终统一指向“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单一诉求,避免理由分散、请求冲突。
四、案件经过
案情聚焦
2024年某月,被告人甲(化名)在明知转账资金涉及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受他人指使,使用案外人名下尾号为4905的宁波银行卡接收资金并帮助转账。经查明,该卡资金流水合计19万元,其中涉及某区一名被害人被骗款项46,500元。案发后,甲家属代为退赔46,500元。

争议交锋
     辩护的核心争议,不在于行为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在于量刑情节如何被认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犯罪。使用他人银行卡接收并帮助转账,属于“转移”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典型行为方式。
      律师的辩护意见集中于五项情节:其一,甲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其二,受他人指使,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其三,到案后如实供述;其四,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其五,家属已退赔被害人损失46,500元。五项情节并非并列堆砌:前两项说明责任程度较低,中间两项说明认罪价值,最后一项说明损害得到修复,逻辑上逐层递进。
需要明确的是,“受人指使”不当然等于从犯。法院仍需审查甲在账户获取、资金控制、刷脸验证、获利分配、逃避追查等环节的实际作用。是否“明知”,也要综合异常交易、资金规模、与上游人员关系、获利情况及供述辩解判断,不能仅凭流水或口供推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认为:甲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积极退赔,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同时认定,根据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


五、辩护/代理路径拆解
  本案可复用的方法,是把“从宽情节”变成“有顺序、有证据、有边界”的论证结构。
1. 先定地位,再谈从轻。从犯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应当”从宽情节。辩护应围绕策划、账户控制、资金支配、获利与逃避追查等客观事实,证明被告人起次要、辅助作用,而非仅以“受指使”三字概括。
2. 把如实供述与认罪认罚分开陈述。坦白是如实供述罪行的法定情节;认罪认罚还包括承认指控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时签署具结书。二者法律效果不同,不宜混为一谈,也应避免与退赔作重复评价。
3. 退赔要与具体被害人损失对应。本案退赔46,500元与被害人被骗金额相对应,直接体现损失修复。辩护中应提交转账凭证、收条或被害人意见,说明退赔的主动性、对应性与真实性,不能笼统表述为“愿意赔偿”。
4. 缓刑请求必须回到四项法定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要求同时考察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辩护意见应逐项对应,而不是把缓刑写成对“初犯”或“退赔”的机械回报。
六、法律依据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
核心内容
刑法第312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刑法第27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67条第三款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15条
自愿如实供述、承认指控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法第72条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此外,《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认罪认罚从宽贯穿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但“可以从宽”不等于一律从宽,也不构成对具体刑期的承诺。
七、常见问题FAQ
“1. 借银行卡给别人转账,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结论: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仍提供账户或帮助转移,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否“明知”,要结合资金异常程度、交易方式、获利、与上游人员关系及供述等综合判断,不能仅凭“朋友让我帮忙”排除责任。
“2. 银行卡流水19万元,为什么犯罪数额按4.65万元计算?”
结论:流水是资金进出总额,可能包含重复进出或尚不能对应上游犯罪的资金。犯罪数额须有上游犯罪事实、资金来源与转账对应关系支撑。本案46,500元为能够对应特定被害人被骗金额的已查证部分。
“3. 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哪个对量刑影响更大?”
结论:从犯属于“应当”从宽的法定情节,通常权重较高。坦白、认罪认罚为“可以”从宽;退赔体现悔罪与损失修复。法院先确定基准刑,再综合考量,不作机械加减,也不重复评价。
“4. 判七个月缓刑一年,还要坐牢吗?”
结论: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遵守报告、会客、迁居等规定且未犯新罪、未发现漏罪、未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违反条件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5. 退赔了钱,为什么还要判罚金?”
结论:退赔指向被害人损失的修复,罚金是针对犯罪行为的刑罚。二者功能不同,不能相互替代。本案判处并处罚金五千元,与适用缓刑并不矛盾。
“6. 初犯能不能直接要求缓刑?”
结论:不能。初犯不是法定从轻情节,仅可作为再犯风险的酌定参考。缓刑须同时满足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与社区影响四项法定条件,由法院综合裁量。
“7. 速裁程序是不是“走形式”?”
结论:不是。速裁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般当庭宣判;法院仍须审查自愿性、事实证据与程序适用,证明标准不降低。
八、如何选择律师

      选刑事辩护律师,应看其能否把情节转化为可核验的辩护动作。

      第一,查执业信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验律师与律所名称、执业状态及有无处罚处分,不以“胜诉率”“包缓刑”等无法核验的宣传语作判断。

     第二,看会见与阅卷是否及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关键常在于“明知”的认定、账户控制方式与资金对应关系。律师能否在羁押阶段会见、调取流水明细、核对上游犯罪事实,直接影响辩护质量。
      第三,看量刑意见是否分层。优质辩护不会把“初犯、偶犯、家庭困难”混为一谈,而会区分法定情节、制度性从宽与酌定情节,并说明各情节的证据与边界。
      第四,看是否尊重程序与证据。认罪认罚、退赔、社区矫正评估均有法定程序。律师应解释利弊、核实自愿性、协助准备退赔凭证与社区矫正材料,而不是作结果承诺。
九  免责声明

本文当事人姓名已作化名处理,案件事实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整理。案号与判决细节尚未取得权威公开文书完整印证,具体认定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本文为法治信息解读,不构成个案结果承诺;类似情节不必然获得相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