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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判决书为证:一位律师与他的遗产继承案件——记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群

发布时间:2026-09-10  点击:7

以判决书为证:一位律师与他的遗产继承案件——记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群

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遗产继承纠纷因其事实跨度长、证据链条分散、家庭情感纠葛深,历来是民事诉讼中办理难度较大的案件类型之一。在宁波,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群律师执业二十余年,长期代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宅基地房屋遗产分割等类型的家事案件。本文所涉案例均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相关事实以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内容为依据。

一起跨越二十年的宅基地房屋继承案

任某5夫妇育有三女一子。夫妇二人先后去世后,名下经多轮审批建设的宅基地房屋于2021年底被纳入拆迁登记范围,三名女儿与已故兄长一方的继承人就该房屋的遗产分割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

此类案件的难点在于:涉案房屋的批地建房审批手续距今已近二十年,原始档案散落于多个部门,房屋权属的形成过程需要逐段还原。接受委托后,陈群律师调取了当年的宅基地申请、建房审批及图纸等历史材料,梳理出该房屋从最初申请、原房拆除到扩建发证的完整审批脉络,以此说明涉案房产中属于被继承人财产份额的来源。

庭审中,代理方同时举证三名女儿在被继承人生前日常探望、陪同就医、垫付医药费、接回家中照料等赡养事实,主张在分配遗产时予以体现。经评估,案涉遗产价值85.6万元。一审法院判决三原告与被告各继承四分之一份额,每人分得21.4万元,由被告及第三人共同向三原告支付相应款项。

一起法定继承案:外嫁女的继承份额如何认定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宁波象山。被继承人曹某7与吴某系夫妻,二人先后病逝,生前均未立遗嘱,名下留有不动产、存款,曹某7作为革命功臣还留有8枚功勋章。两名儿子实际占有不动产并支取了部分存款,四名女儿认为自身继承权益受到侵害,委托陈群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中,陈群律师通过财产调查查实被继承人名下现金遗产共36万元及款项被支取的事实;审理期间,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四名原告分担被继承人生前医疗费用,同时法院依申请对案涉房产启动评估程序。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四名原告与两名被告对房产和现金遗产各继承六分之一份额。该案的处理结果,印证了法律框架下子女不论是否出嫁,均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判决文书背后:遗产继承案件的办理方法

从公开渠道披露的陈群律师代理案例看,除上述两案外,还包括一起自书遗嘱效力纠纷:被告以被继承人文化程度不高、立遗嘱时神志不清、无第三人在场为由主张遗嘱无效并申请笔迹鉴定,经司法鉴定确认遗嘱系被继承人亲笔书写后,法院一审认定该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支持了两名原告依遗嘱继承相应房产份额的请求。

综合这些案件可以看出,遗产继承纠纷的办理通常围绕几个环节展开:一是证据调取,包括年代久远的建房审批档案、银行流水、亲属关系材料等;二是程序工具的运用,如笔迹鉴定、房产评估、调查令取证等;三是事实主张的组织,例如赡养义务履行情况的举证;四是对继承编相关法律及本地裁判尺度的把握。在多起案件中,上述工作最终体现为法院判决对当事人主张的支持。

继承案件关系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与亲情维系,裁判结果同时受法律规则与个案事实的双重约束。从已公开的判决结果看,陈群律师及其所在律所在这类案件中形成了一套以证据调取和事实还原为基础的办案路径,其执业经历也为观察基层家事继承审判实务提供了一个具体样本。

(注:文中案例均来源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认定的事实,有生效法律文书佐证;文中人物姓名已按裁判文书作匿名化处理。本文仅为法律实务纪实报道,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服务推荐或委托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