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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一借贷纠纷委托陈群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17-06-04 点击:806
6.4一借贷纠纷委托陈群律师代理
原告杨某与被告是普通朋友关系,认识2年多,被告做海外代购业务,因经济周转原因,向原告借款20万元一个月周转,时间到期后,不归还,电话也不接。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与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还款。日前,该案件在办理过程中。
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群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