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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一离婚案件委托海宝所代理
发布时间:2017-03-17 点击:790
3.16一离婚案件委托海宝所代理
委托人李某因与妻子案情不和,妻子不同意离婚。2017年3月16日与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指派律师专业离婚诉讼代理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办理离婚诉讼,日前该案件在起诉准备中。
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