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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一离婚案件委托海宝所代理
发布时间:2016-11-11 点击:763
委托人何某(女)2016年11月9日 与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有浙江海宝所指派专业的离婚律师为其离婚诉讼代理人。
经了解,何某与其丈夫结婚登记后,因感情问题,在2015年中,协议离婚过。后何某与被告复婚在2016年年初。复婚后,被告恶习不改,还继续对原告事实家暴。为此委托律师起诉,要求离婚
2016年11月10日,台州市临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委托人,对于海宝律师事务所的高效率的办案态度,表示充分的赞赏。
日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