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首页 > 陈律师动态 > 详细内容
8.17代理一合同货款纠纷
发布时间:2016-08-18 点击:510
8月17日,杭州一企业与海宝所签订代理合同
杭州一家公司与宁波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日前与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委托资深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海宝所律师在仔细审查了委托人现有证据后,接受委托。2016年8月17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当日下午,海宝所律师将案件材料整理完毕,向宁波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并办理立案手续。
该案件,被告向原告采购化学品原材料,至今尚欠原告货款近90万元。而被告股东关联的公司有巨大债务,同时法定代表人失联。尽管该被告还在正常生产,不排除随时有关门的可能。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要法院起诉。
杭州公司对海宝所律师的办案效力和积极负责认真的态度,十分赞许。
目前该案件在办理中。
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群律师
2016年8月18日